疫情发生后,供货方不肯履约交付额头温度计,想涨价另外卖出,被采购方告上法庭。近日,运用“支云”系统,启东法院民二庭魏清见法官在线调解了一起涉防疫物资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依法维护了守约方的合法利益。
2月3日,原告南通安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漠阳谷电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额头温度计的采购合同,价值27.5万元。原告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向被告支付了50%的货款,但被告于2月11日发函给原告,以疫情为理由要求解除上述合同并退款。因原告已与第三方签订了销售合同,被告拒绝供货使原告在该合同中面临高额违约索赔。故而,原告将被告诉至启东法院。审理法官迅速与各方当事人联系,启用“支云”系统在线进行调解,被告最终同意赔偿原告48万元(含预付款13.75万元),并达成调解协议。
严君臣 王同武